
地方中心/綜合報導
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於5月26日15時許獲報上述路口發生交通事故,員警馳赴現場管制疏導,防止二次事故發生。
據了解,本案為陳姓男子(年約27歲)駕駛自小客車沿中山四路北往南方向行駛,至肇事路口時右轉,與簡姓女子(年約52歲)及曾姓女子(年約22歲)分別駕駛沿中山四路北往南行駛之重機車發生擦撞,導致簡女與曾女多處擦挫傷,由救護人員到場送醫治療,均無生命危險。
三方駕駛經檢測均無酒精及毒品反應,初步分析肇事原因,陳男未依照號誌指示行駛,惟詳細肇事責任,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。
前鎮分局呼籲用路人,行車上路應遵守號誌指示行駛,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、身體及財產安全。
農民時報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