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記者郭瑞騰/高雄報導
為了建構兼顧「通關便捷」與「法規遵循」的優質外貿環境,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近年積極推動「事後稽核廠商守法自評主動陳報制度」,成效斐然。此制度顛覆傳統查緝思維,改以「輔導企業」為核心,協助進口商與報關業者建立自我導正機制。
根據高雄關最新統計,該關於 114 年度成功輔導廠商透過守法自評主動陳報、完成補稅者共計 44 案,補稅總金額高達新臺幣 2,083 萬餘元,績效極為卓著。
守法自評 vs 隱匿不報:兩者罰則差距巨大
高雄關進一步公布數據警示,若業者未把握黃金時間主動陳報,面臨的代價將極為慘重。最新記者會資料顯示:
- 主動陳報(44案): 依規定予以免罰,僅需補繳稅款與利息。
- 未主動陳報(98案): 經海關事後稽核查獲違法,補稅及罰鍰總計高達新臺幣 1 億 1,876 萬餘元。
海關事後稽核是在進口貨物放行後所進行的深入調查,範圍既廣且深。業者一旦被查獲逃漏稅,將依《海關緝私條例》規定,面臨處以所漏稅額 1.5 倍以上的鉅額罰鍰。
把握《海關緝私條例》第45條之3免罰黃金期
高雄關強調,「守法自評」是進口商極為重要的風險控管機制。只要業者在海關立案實施事後稽核調查之前,接獲海關通知輔導時,按照期限主動進行內部自主檢查,並檢評、陳報錯漏,同時提供相關違章事證並補繳稅款與利息,只要符合《海關緝私條例》第 45 條之 3 的規定,就能合法合規獲得免罰優待,大幅降低企業營運風險。
自 109 年 9 月該政策推行至今,海關在事後稽核前扮演「提醒與協助」的角色,不僅協助企業知法守法,更有效提升政府稅捐稽徵效能,充分展現「徵納雙贏」的公私協力典範。
高雄關呼籲:切勿心存僥倖,掌握更正時機
誠信且優質的通關環境,需要徵納雙方共同協力維護。高雄關強烈呼籲,在地進口業者與跨國貿易商若接獲「廠商守法自評表」通知時,務必立即、確實進行自我檢評,切勿心存僥倖而錯失主動更正免罰的黃金時機。
業者若對事後稽核、守法自評流程或進口申報有任何疑問,歡迎至高雄關官方網站(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kaohsiung)查詢最新法令資訊,或直接洽詢高雄關各業務窗口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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