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記者郭瑞騰/高雄報導
針對媒體關注英明路交通違規影片,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表示,經查本分局未接獲相關報案或檢舉。
警方檢視相關影片內容後指出,畫面中幼童自行穿越馬路之行為,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8條第1項第3款規定,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,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;另依同條例第85條之4規定,未滿14歲者違反交通規定,應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。
苓雅分局呼籲,用路人不論駕駛汽、機車或步行,均應遵守交通規則,以確保交通安全。警方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與違規取締,維護市民行的安全。






